【工程發包 05】甲方自辦發包與代管問題

【工程發包 05】甲方自辦發包與代管問題

前言

在營造現場管理中,工地最怕遇到一種狀況:明明是甲方(業主)發包的丙方(廠商),卻因為與乙方(營造廠)沒有直接合約關係,導致現場管不動。 

我曾經以甲方身分發包的電梯廠商,因工班卡在其他工地無法準確進場,直接延誤整體進度;進場後又像「自治區」一樣,不告知進貨動線、不符合安衛規範,甚至無法以扣款警告。

這種因為「甲方自行發包」而形成的現場管理破口,其實在發包階段的代管項目就已經埋下種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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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篇要分享個人在工程發包時,決定甲方發包以及由乙方代管項目的實務心得。

為什麼甲方要自行發包?

剛接觸建案工程發包時,我就相當疑惑,為什麼不通通給乙方發包就好?

理論上為便於現場管理,施工過程中所有的工項,由乙方全程承攬較佳。

但以下幾個原因是甲方需自行發包:

    1. 施工前、完工後的項目:

開工前須辦理的「鄰房鑑定」或是「地質鑽探」,此時營造廠尚未發包,這些工程就由甲方自行發包;而完工後的家具、擺飾、健身器材也是相同道理。

    1. 行政程序與規費:

公家機關的設計及施工費用,無法在發包前確認金額,會等到施工時,由甲方辦理實報實銷。

例如:水電外管線補助費、未開闢計畫道路審查費用等。

    1. 聯採項目:
      有些工程或設備項目較單純且通用,甲方會多案聯合採購以降低成本。

這些項目若在施工時進場,且介面較複雜,就需要委由乙方代管。
例如:電梯、衛浴設備、廚具設備、制震壁、隔音墊等。

    1. 非乙方精通的工程:

若該工項非乙方所擅長,且沒有合適的人員管理,甲方會選擇自行找專業廠商,但這也造成最難控制的「平行包介面」問題。

例如:水電工程、精裝修工程

以下是建案預算中,甲方自行發包的項目參考(僅供參考,實際依個案為準):

甲方自辦工程參考

如何約束「委託乙方代管」的廠商?

由乙方代管的廠商,甲方必須在發包時從兩方面進行管控:

    1. 與乙方的合約

在合約明訂「代管項目」。這可以包含在原本的管理費中,或另外給予「代管費」。

例如:介面複雜的水電消防工程,代管費可訂高一點(發包金額8~10%);相對單純的設備類(如廚具、衛浴)則訂低一點(發包金額2~4%)。

    1. 與丙方的合約

在合約中加入「委託管理條文」。要求廠商必須完全遵守工務所安排的進貨時程、堆置地點、動線與安全衛生事項。

代管管理費用比例

總結

雖然有合約保障,但實務上平行包之間仍常有衝突。

例如:水電要修改插座位置,需營造廠代工修補;而營造地坪施工時泥水塞住地排管,又需要水電幫忙通管。

但雙方因為沒有直接合約而無法互相扣款。

這時,甲方就必須站出來擔任協調與費用分擔的仲裁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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