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建案施工前不卡關 01】都更舊屋拆除的作業流程(含行政、施工、水電)
【建案施工前不卡關 01】都更舊屋拆除的作業流程(含行政、施工、水電)
前言
舊屋拆除是都更的前置工作之一,除了地上層的舊屋拆除,若還有地下室結構,會影響後續建案工程進度、工法及造價,但這是另一個比較複雜的層次。
本篇要分享的是以地上層舊屋拆除的作業流程說明,不單只是取得拆除執照及工程發包,也包含一些行政、水電配合事項。

進度編排
進度主軸分施工、行政:
施工端:
以「地主點交時程」為起始,施工時間視舊屋規模,以地上層總樓地板面積3500m2,大約是75日曆天。
工序一般是:內裝拆除→舊屋主結構拆除,依上述規模(3500m2)分別是30、45天。
行政端:
行政作業以拆照取得前後來分,拆照取得前:
- 鄰房鑑定(約30~45天,容易忽略的項目)
- 拆照申請(約45天)
拆除執照取得後,在附表會標註行政作業項目及時間點:
- 舊屋斷水、電、瓦斯(約30天)
- B5、B8類營建廢棄物申請(拆除工程廠商協辦)
- 逕流廢水削減計畫申請(拆除工程廠商協辦)
- 空汙費繳納
- 開工申報(拆除工程廠商協辦)
上述項目會在內裝拆除進行,原則上在「舊屋主結構施工前」辦理完成即可。

其他補充
除了上述既定流程,補充個人經驗要注意的事項:
- 地上層拆除後,若還有地下層防空避難室空間未拆除,因為會影響後續連續壁導溝是否要加深,建議將現地照片拍照留存,作為日後發包依據。

- 若建案為現地銷售搭建接待中心,可分棟依序拆除,讓接待中心施工可以提早進場,不過還是要視基地條件與工班協調。
- 拆除工程鄰房鑑定不像新建案以開挖深度決定鑑定範圍,由建方自行決定,為了縮短時程,在沒有鄰損的疑慮下,可以選擇幾戶鑑定就好。
- 舊屋拆除若與鄰房有共同壁,應請結構計算鄰房補強措施,也要將共同壁施作粉刷、防水,確保安全及漏水疑慮。

- 拆除工程完成後,還需要辦理營建廢棄物備查,以及建物滅失(當地地政事務所)。
總結
不同的基地條件,遇到的舊屋拆除應該還會有很多眉眉角角,後續若有其他案例繼續補充,也歡迎有緣人來信補充。